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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水客”在旅检口岸走私呈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进出口秩序,同时不利于国家经济及安全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海关对于“水客”的惩戒手段不到位,是导致“水客”走私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海关针对“水客”走私尽管也采取了种种措施,改革了监管模式,加大了打击力度,破获了多起案件,抓获并对大量“水客”进行了惩处,但因缺乏有效的进出境旅客信用管理手段,却始终“治标不治本”,收效不容乐观。现有的海关惩戒手段在现实中处于困境,那么能否通过其他方式提高对“水客”的惩戒效果,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于“水客”走私惩戒手段问题的研究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笔者自身从事海关旅检工作多年的实际经验,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开展研究。一方面,分析研究了近年来罗湖海关的总结报告和政策研究成果,结合海关查获的典型案例,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另一方面,对罗湖海关现场一线执法关员及办公室政策研究关员进行访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佐证。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提出目前海关对“水客”走私的惩戒手段存在的困境表现为:(1)对“小额”带货管控不力、(2)行政处罚缺乏威慑力、(3)刑事处罚较容易规避、(4)导致海关执法监管人力资源不足、(5)海关打私陷入‘孤军奋战’境地、(6)易造成‘水客’团伙哄骗正常通关旅客帮带而不断扩充;对应原因为:(1)对未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小额’带货情事惩处存在空白、(2)行政处罚惩戒手段局限性较大、(3)刑事处罚界限存在空间并且“水客”千方百计“钻空”规避法规惩戒、(4)惩戒手段决定海关的监管模式消耗大量人力、(5)缺乏多方共认的合作平台、(6)海关对外宣传‘水客’危害及走私对个人的不良后果手段不多力度不够;本文认为,旅客信用管理对于海关有较强的可行性,并且能够形成强有力的惩戒手段,分别对应六种困境产生六种预期目标:(1)丰富惩戒手段,填补法规惩戒空白、(2)惩戒措施范围扩大,有效震慑‘水客’、(3)以信用等级封堵违法操作空间、(4)优化海关旅检监管模式使集中人力打击水客、(5)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平台,形成‘水客’问题联合惩戒、(6)扩大海关政策影响力,引导抵制‘水客’风气。有效改进现有海关旅检“水客”走私惩戒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