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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继续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把我国发展成为制造强国,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小板上市公司拥有众多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体系的中流砥柱。但是,由于创新投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且会牺牲企业的短期获利,公司内部大股东可能会为了规避风险而降低上市公司的创新投入,而这将极大地损害我国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各项政策,大力引进各类机构投资者,以期其能发挥资源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制定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机构投资者是否真能像预想的那样,发挥其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深入了解机构投资者整体及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在研究了国内外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根据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将其划分为压力抵抗型和压力敏感型两种类型,以“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成本收益分析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深入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公司创新投入动机。然后以研发强度作为创新投入的度量指标,将第一大股东持股作为中介变量,建立了4个研究模型,选取了2012年-2015年中小板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别研究抵抗型、敏感型投资者对公司创新投入影响,并检验了第一大股东持股的中介效应,得出如下的研究结论:第一,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会促进上市公司的创新投入。第二,压力抵抗型投资者促进创新投入的效用更强,而压力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与创新投入的相关性并不显著。第三,第一大股东持股是抵抗型投资者影响公司创新投入的中介变量。最后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笔者提出了对政府在引进机构投资者、活跃市场方面的相关建议,反思了本文在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