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典型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端于20世纪初的美国,是一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审查而建构的宪法性救济措施,由一系列司法判例、基本制度和具体程序组成,目的在于排除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在美国本土,最新的案例表明联邦最高法院有限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趋势,而在美国本土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其他国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统称为“两个证据《规定》”。“两个证据《规定》”吸收了理论界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成果并初步构建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两个证据《规定》”中构建的证据调查程序逻辑上是否契合于当下中国的刑事诉讼模式,能否无缝隙的融入当前的刑事审判程序,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在体例结构上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下设四章。前三章以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为比较研究对象,借助比较研究分析的方法,区分了典型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国家和非典型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国家,从“什么是非法证据”、“非法证据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应当如何排除”的逻辑角度解读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区分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模式论”和“程序论”,得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个性”远大于“共性”的证据规则,而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则是“共性”远大于“个性”的程序规定,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需要与本国的诉讼模式和法律体系相适应的结论。第四章以上述分析结论为基础,从“模式论”和“程序论”的角度解读了“两个证据《规定》”中构建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据调查程序,提出了法律文本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解答。 全文主要包括: 前言:这部分讨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国际发展动向以及我国最新的立法动向,提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进行研究的必要性。 第一章:什么是非法证据。本章首先从证据规则和诉讼程序两个角度界定了证据的含义,提出应当在动态中和诉讼程序中理解证据的含义,随后又通过界定“非法”的含义,回答了什么是非法证据的问题。 第二章:非法证据为什么要排除。本章通过界定“排除”的含义回答了这一问题。 第三章:非法证据应当如何排除。本章区分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模式论”和“程序论”。 第四章: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两个证据《规定》”中构建的证据调查程序。主要从“模式论”和“程序论”的角度进行了解读。 结语:我国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部分提出了这一疑问并进行了简要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