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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十五时代的法国启蒙思想家掀起了持续不断的争取报刊自由的运动。1788年7月5日的法兰西王国行政法院决议给予了报刊一种事实上的自由;1788年7月至1789年7月,法国社会各个阶层拥护报刊自由的人士,在该决议的框架内主要通过小册子和陈情书来表达他们的诉求。
1789年5月5日,全国三级会议在凡尔赛召开,拥护报刊自由的各界人士希望这种自由能够得到保持。1789年8月24日,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关于报刊自由的条款,该条款随后被采纳为人权及公民权宣言的第十一条。报刊自由得到了正式宣告,立法机关仍需拟订一部法律来压制滥用这种自由的行为。但实际上图雷法并没有得到应用。
1792年5月至8月,两个阵营的极端派报纸之间的斗争达到了白热化。革命者们在1792年8月10 f=1取得胜利,保王派报刊遭到查禁。对路易十六进行的诉讼标志着吉伦特派衰落的开始,其后吉伦特派报纸也停止出版。从1793年6月2日直至共和二年热月9日(1794年7月27日),报刊不再享有任何自由,许多记者成为恐怖时代的牺牲者。
共和二年热月9日(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庇尔垮台,从而巩固了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的地位;“热月党人的国民公会”(1794年7月27日至1795年11月2日)以及督政府(1795年11月2日至1799年11月9日)时期,报刊在一种受节制的自由的体制之下发行。督政府末期,报刊自由逐渐遭到取消。
1799年12月25日颁布的共和八年宪法不包含“权利宣言”,并且缄口不提报刊;实际上,报刊从此以后屈服于独裁及政府专断。拿破仑帝国在1805年后建立了审查制度。在拿破仑退位的前夕,报刊体制比旧制度末期还要糟糕。
宪章承认报刊自由,但第一次复辟后当局建立了事先的许可证和审查制度。“百日”期间,从1815年3月24日起,帝国正式废除了审查制度。二次复辟后当局恢复了许可证和审查制度。1819年5月至6月颁布的德塞尔法废除了审查制度和事先许可证制度。贝利公爵的谋杀事件(1820年2月13日)发生后,当局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报刊的特别措施。在查理十世统治的最初几年,官方的各项过分政策在报刊界挑起炽烈的斗争。波利尼雅克内阁遭到反对派报纸的猛烈抨击,1830年7月25日国王颁布了四道敕令,第一道敕令中止了报刊自由。梯也尔撰写了共有44名自由派记者签署的著名的抗议书,一场工人和共和主义的革命迅速地发展。
路易一菲利普对曾促使他执掌权力的报刊首先表现出感激之情,七月王朝治下的报刊体制大体上给人以自由主义的印象。但王朝统治初期局势动荡,当局开始压制报刊自由。特别是1835年7月28日发生了菲施谋刺国王的案件,当局指控一些记者从精神上武装了罪犯,开始严惩这些记者。压制报刊自由的法律在9月9日得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