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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高科技为核心的知识经济逐渐占据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在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背景之下,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多数国家在世界市场上争取主动权的核心竞争力。就我国而言,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较晚,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另一方面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国家对外贸易发展也跨入新的台阶,尤其是2012年我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尽管如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所面临的压力却从未减少,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贸易纠纷给我国造成了巨额损失,这明显不利于我国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现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战略,且创新驱动的结果显著,全社会的研发投入以每年约11%的速度增长,自主创新的新动力已经在逐步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格局。众所周知,自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起,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之间就存在密切联系,在此基础上就要考虑,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是否会受其影响?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文章基于2001年-2015年的面板数据,以LALL(2000)的商品技术分类标准为依托,并以GB2002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参考,将我国的出口产品按照技术水平的不同分为了低、中等、高技术密集型,对这三类出口行业进行静态和动态面板的分样本回归,并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发现:无论是使用静态面板分析方法还是动态面板分析方法,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三种不同类型的行业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影响都是不同的,其中低技术密集型行业出口数量的增加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效果较弱,基本维持在0.4%左右;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出口数量的增加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效果较强,可以维持在0.8%-0.9%。其他控制变量对于贸易出口量的影响,FDI和RD大多都表现出了显著的推动作用,但是对于不同技术水平的出口行业表现出的结果仍有差异,相对而言对于高技术密集行业出口数量增加的推动效果明显更强。同样的尽管劳动力总量对于出口贸易也表现出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不同行业表现出的促进强度依然不同,实证结果证实低技术密集行业受劳动力总量的影响相对较强,高技术密集行业所受影响相对较弱,尤其在使用动态面板回归时所表现出的这种规律性更为明显;至于经济发展水平这一解释变量对于任何行业出口规模的扩大都有显著的推进作用。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加强会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低、中等和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出口总量的提升,但促进的程度大小存在个体差异性。而其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最能改善高技术密集行业的出口状况,所以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时,我国的出口产品可以逐渐转变成高技术密集型为导向,进而推动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转型,逐步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文章在此结论基础之上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提高自主创新意识两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进一步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