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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作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一种方式在转型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经济发展已经由新建投资驱动模式步入了并购重组阶段。财务领域中关于并购已有研究多是关注并购动机、支付手段和并购绩效三个方面,忽视了对并购交易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融资能力研究。融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为此,本文在现有融资约束与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与企业并购绩效的文献基础上,理论分析了融资约束作用于企业并购绩效的路径以及并购行为对于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本文利用我国2008-2016年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实证检验了融资约束、支付方式与企业并购绩效三者的关系。理论分析表明,非现金支付方式减少了企业现金成本支出、引入了战略投资者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并购绩效。对于融资约束企业而言,向企业外部融资的难度更大。为了应对其他投资活动,企业倾向于在企业内部留存足够的现金。在并购中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削减了这部分资金流出,以备并购后的财务整合和资源整合使用,因此对于企业并购绩效提升的幅度更加明显。非现金支付方式包含了股份支付和混合支付,股份支付对资金的耗费更少,进一步的提高了内部资金使用效率从而促使企业并购绩效提升的幅度更大。实证结果表明,整体而言,非现金支付方式与企业并购绩效显著正相关,即企业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并购绩效的提升。融入融资约束因素后,发现对于融资约束企业而言,企业并购绩效对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敏感性更高。进一步将非现金支付方式具体化为股份支付方式和混合支付方式后,发现企业并购绩效对股份支付方式的敏感性比对混合支付方式的敏感性更高。拓展性研究部分,本文通过引入Heckman模型在解决内生性问题的同时对融资约束、支付方式与企业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发现企业融资约束程度越高时越倾向于选择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而提升企业并购绩效。对于融资约束企业而言,非现金支付方式对企业控制权造成一定程度威胁,关于企业融资约束企业倾向于选择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动机,本文从“自我纠偏”机制角度进行了分析,发现企业并购可以通过构建内部资本市场、扩展企业边界缓解融资约束程度,尤其当企业面临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时,相比于企业采取现金支付方式,企业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对企业并购前的融资约束问题缓解效应更明显。从理论角度,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融资约束、支付方式与企业并购绩效之间存在的路径关系以及融资约束企业的“自我纠偏”机制。从实践角度,当企业存在融资约束问题时,本文的结论对管理层在选择合适的并购支付方式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