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解决执行难题的有力制度设计,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在当下中国具有较急迫的现实必要性。近年来,学者们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基础理论知识已经做了较为深入透彻的论述。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并不是拥有了监督权就能够做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制度的正当践行还必须拥有一套完整的、具体的运作程序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取得应有的效果。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程序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该制度在执行监督实践中的效果。因此,笔者选择对本课题进行研究,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更好的指导司法实践。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开门见山地阐释了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的立法现状。首先,分析了现行立法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程序方面的规定;其次,结合司法实践对现行立法的规定进行评析,从中发现该规定无法满足现实需求的地方。通过对这部分的论述旨在强调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已经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的价值。根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特点,科学合理的监督程序有确保检察机关公正有序、高效的开展监督工作的功能,即程序的内在价值;与此同时,还有满足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需要、践行法律监督职能、弥补法院内部监督程序和执行救济程序的不足以及解决民事执行难题等外在价值。第三部分旁引博证地介绍了域外的立法例特别是大陆法系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活动,以期对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有所脾益,进而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提供坚实可靠的借鉴和指引。第四部分作为本文写作的重点详细论述了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的设想。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程序设置的规律,结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自身的特点,本部分拟以监督的范围和监督的方式作为理论支撑,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的设计上从启动的时间、启动的主体、案件的管辖、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审查处理等方面展开。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保障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得以顺利开展的具体措施。监督程序的构建与完善能够为检察机关的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提供操作上的指引,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程序保障机制,监督程序就形同虚设,无法最大化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本部分希望通过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能够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的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