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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是当今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然而从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中,农业劳动生产率并没有获得如农业总产出那样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苏南实行土地承包到户,恢复家庭自主经营,对农民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时至今日,家庭承包的体制内弹性已逐渐缩小,农民对土地经营的兴趣在减弱,不少地方还出现了抛荒现象。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业土地被国家征用,农民因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的模糊不清而导致权益受损。这和原先土地所有制下国家与农民严重不对称的地位有关,而集体化之前的苏南土地改革,是土地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变的一个过渡阶段,也是国家大规模农业现代化计划的肇端。
在这样的一个强制性制度变迁中,有两个值得关注的焦点:一是土改前后地权形态的变化,土改前苏南地区工商业发达,农业商品化程度较高,农家经营与市场紧密联系,土地制度比较复杂,土地改革确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但农民获得的地权却是不完全的,不久后就被收归集体;二是在政权建设中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传统的国家组织只延伸到县级“衙门”,而从土改时起,共产党把国家权力直接扩展至乡村的每个角落,并以前所未有的气势对乡村社会进行了重构。因此土改的时间虽短,所引起的变化却引人瞩目。
围绕这两点,全文分为五章来展开论述。第二章分析了近代苏南乡村的土地制度,指出苏南的土地占有与土地使用都较为分散,而租佃关系却很发达,特别是一田二主作为一种特殊的地权形态,其业佃对地权的分割反映了土地的资本化趋势;苏南的雇工比较自由,并且族田义庄等公共土地分布较广,这些反映了商品化背景下土地经营的多样性。第三章探讨了解放初期苏南的减租运动,通过这场运动,共产党开始介入农业产品的分配,并在乡村中发展了大量的组织,对农民进行了初步动员,为1950年土改打下了基础。第四章主要研究了新解放区土改政策的制定,苏南土改的总体进程,土改过程中的诉苦和划阶级,以及土改斗争中地主、农民、共产党之间为维护自己利益进行的博弈。第五章考察了土改带来的乡村社会变动,分别论述了苏南基层政权建设、乡村阶层结构的变化、国家对农民心理的塑造等问题:通过土改,乡村干部成为国家新的代理人,同时在土地重新调整的基础上,农村出现了一个更均衡的“中农化”趋势,农民开始接受新的行政权力支配,政治意识也大为提高。第六章是对地权变动与土改经济绩效的分析,依次论述了地权的重新分配,土改后的土地买卖与租佃,雇佣与借贷的变革,地租向公粮的转变,农民的收入支出与农产品市场等问题。
土改之后国家对土地仍然具有过度的权力,并构成了对农民剩余产品的索取权。苏南土地在重新分配之后,地租被取消了,但国家却以强大的组织权力通过公粮更深入地汲取农民的地权收益,直接介入到农民的生产过程。租佃制度的消灭,雇佣关系的限制,借贷的减少,削弱了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市场流动。同时,土改所形成的一个更为均平的个体农民经济,为国家推行农业现代化计划以及集体化提供了基础。而阶级的划分,改变了农村社会原来的权力结构,以及农民对身份地位的认知评价,重新厘定了国家和乡村的关系,奠定了此后近三十年的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