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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现代企业诞生以来,委托代理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理论中的讨论核心。改善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问题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必要环节,因此股权激励历来被视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工具。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大多数企业选择了股票期权激励方式,这种方式使得所有者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相趋同,促使经营者真正从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努力工作。它能够促使管理层调整企业资本结构,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但其造成的管理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又使得人们对激励效果存疑。本文结合了股票期权激励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两方面的内容,以及股权集中度、两职合一对二者的调节作用,以期为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本文首先阐述了股票期权激励与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以往相关研究结论进行回顾;其次,界定了股票期权激励和资本结构的概念内涵,并对本文所应用的期权价值理论、权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进行了细致阐述;再次,基于文献综述和理论回顾提出了本文的假设,实证检验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对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影响;最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五条基于实践层面的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本结构调整成本,加大了调整资本结构的困难程度,增加了实际资本结构与目标资本结构之间的距离。第二,股权较为集中时,期权激励对资本结构调整速度的抑制程度减弱;而股权较为分散时,会增强这种负向影响。第三,当总经理和董事长为一人时,会加强期权激励对资本结构的调整速度的负向影响;当总经理和董事长分任情况时,期权激励对资本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抑制程度减弱。第四,企业规模、成长性、盈利性、资产担保价值以及账面市值比均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调整行为产生影响,而且影响效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总之,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对资本结构调整的作用逐渐显现,但在执行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改善资本市场环境、规范信息披露、增强内部监督等手段,才能确保股票期权激励对资本结构调整的正面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