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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近一半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绝大多数发挥了对中小企业融资应有的促进作用。我国自1992年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来,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和缓解贷款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在法律制度规范、担保机构运作效率及资金补偿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信用担保机构在缺乏外部行业监管和自身内控建设的条件下,商业银行与其开展银信合作的层次低、紧密度差,成为制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挥更大作用的现实障碍。本文以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两个最直接的信用担保体系践行者为切入点,从协作银行的角度看待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进,促进担保机构自身不断的完善,进而动态影响协作银行的合作态度,顺利实现双赢,同时强调了政府在支持担保机构有效运转过程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提出了短期内应首先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问题,并优先发展互助型担保机构的构想。具体篇章结构如下: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和意义、信用担保相关理论、国内信用担保研究文献综述以及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从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融资现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状况来分析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的必要性;第三章分析了当前国内银信合作中存在的障碍及原因,并通过上海地区某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案例得出部分启示;第四章选取国际上较具代表性的日、美、韩等国的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进行比较分析,由此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第五章就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合作关系的构建,从完善和创新内外部运行机制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对我国现阶段担保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