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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每年食品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使它成为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的威胁之一。因此,各国政府均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几年来,人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灾难性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府问题和社会问题。它已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甚至威胁着人的生命,而且对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安宁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和威胁。尤其是,国内诸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弊端及缓慢无力的变革进度,与欧美国家一直孜孜不倦的致力于改革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不懈努力构成极大的反差,致使改革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这种背景下,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对策,对于改善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食品危害的发生、减轻政府工作的压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均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现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并且经济高速发展、改革正处在转型期间的中国来讲,有效、平稳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本文共分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引出论文欲以提出的问题,陈述和评价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介绍研究的背景、研究方法和思路。
第二部分阐述的是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的理论基础。其一,界定分权与集权及分工与协调两者之间的利弊关系与合理界限;其二,介绍委托代理理论。
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多部门共同管理食品安全的局面;接着描述了我国现行食品监管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
第四部分要解决的问题是借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可供选择的模式,以及改进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思路,最后归纳适合我国国情的、比较理想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体制。
最后为结论部分。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最优选择或最终选择,不是用对现行体制的“缝缝补补”,而是对不完善的现行政府管制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建立中央层面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在保持现有监管机构的框架下,重新分配各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