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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国际贸易形成了全球市场化的地发展趋势,而且它的内容也从单一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个领域扩展,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es,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教育服务也列为服务贸易12 大类之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主要出于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关于高等教育的输出与输入,是教育服务中极其重要的一类,是一种国际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存在四种提供方式:跨境交易、境外消费、在服务国的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的流动。在教育领域这四种提供方式表现为:远程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聘请国外教师。
本文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教育学和国际贸易相关知识,以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为研究对象进行探讨,用数据资料统计的方法分析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这十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与国民经济的飞速前进,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外部环境不理想,规模偏小;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内的学科产品单一;学科设置趋同。为了提高我国教育在全球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需要不断的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优化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发挥比较优势,加快特色专业的发展,丰富学科课程,从而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提升服务出口,增强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