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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技术特征的异质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创新效应呈现差异。本文通过增加代表行业技术特征的技术密集度和技术差距变量,将南北技术框架下的创新与增长模型延伸到行业层面,并由此讨论了行业技术特征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效应的影响机制,分析结果表明:相较于高技术密集度行业,技术密集度低的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敏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行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但随着技术密集度的增加,这种促进效应会逐渐凸显;而技术差距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效应的影响则表现为只有国内外企业的技术差距较小,自主创新成为技术进步的主导模式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有利于行业技术创新,而且,随着技术差距的缩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贡献度会越大。运用1995-201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19个细分行业的实证检验结果较好地支持了上述结论。鉴于“一刀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法带动高新技术行业的整体跨越发展,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政策必将由国家层面逐步向行业层面推进,本文依据行业技术密集度的高低和技术差距的大小,将19个高新技术行业分为四组,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结果,提出了四种情形下完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建议:(1)对于技术差距较小、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在落实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同时,可以根据保护需求去探索建立专门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对于技术差距较大、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需要在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基础上,积极寻求这些法律条款和规则协议的空隙,利用好各项“例外条款”,给予企业模仿促进步的时间和空间;(3)对于技术差距较小、技术密集度低的行业,有关部门可以在统一的法律法规约束下,通过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使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得到更好实现;(4)对于技术差距较大、技术密集度低的行业,利用产业技术政策,引导资源向该行业的研发领域投入会对技术创新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