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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乃民生之本,孕育着人类的生命和财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建设用地大量增加,导致我国土地征收相当频繁.政府土地征收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息息相关.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损害各方的利益,造成相当严重的影响.我国有关土地征收的立法规定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以及一些政府决定、部门规章之中.然而由于法律规定得不尽完善,导致现实中滥用土地征收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合法征地也会产生诸多纠纷,损害了广大失地者的合法权益,非常规地加速了社会财产的再分配,损害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实体的不公往往源于程序的不公,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的公正很难让人信服.对土地征收中的滥征乱征现象,我国的征收程序制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程序的不公,才导致实践中诸多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我们应对现行的征收程序进行深刻的检讨.土地征收事关国计民生,只有用“公正”“公开”“平等”“合理”的程序来保障,才能促进征收的顺利进行,更好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此,本文以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对我国的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范进行反思,在借鉴域外土地征收程序立法例的基础上,对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改革提出若干意见。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法理基础.该部分主要通过三点来展开论述,第一点,土地征收程序的概念与基本特征。明确了土地征收程序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征收行为为核心的各种行为所应遵循的步骤、秩序和方式的总和。是行政征收程序、安置补偿程序、权利救济程序的有机组合。用地人、行政机关、被征用人甚至司法机关等都是其中的程序主体,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体现了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利益分配机制。指出土地征收程序具有历史性、目的性以及法定性的特征。第二点,土地征收程序的理论基础。指出“正当法律程序理论”为土地征收程序的理论基础,土地征收程序应该秉承正当法律程序的优良品质,建立“公告”制度、“听证”制度,“回避”制度以及“救济”制度。第三点,土地征收程序的制度价值。指出正当的土地征收程序在保护耕地,防止行政权利滥用、调和征地双方矛盾、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
第二部分,土地征收程序的比较法考察。本部分分别考察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征收程序,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韩国为“考察点”,研究了各个国家独特的土地征收程序,概括了它们之间存在的共性,并指出两大法系国家土地征收程序中可兹借鉴之处。
第三部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的缺陷。本部分也从三个方面来论述。首先,明确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现行法律规定,概括出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具体步骤。其次,指出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的不足,认为在我国的土地征收程序制度中,存在着两大方面的缺陷:1.被征收人权利维护机制的缺陷;2.某些具体制度的缺失的缺陷。最后,文章剖析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失范存在的原因。认为由于思想意识方面的错误认识以及规范本身的缺陷导致了各种程序问题的产生。
第四部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之完善。指出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应有正确的指导原则,公开原则、参与原则、比例原则、职能分离原则等都是指导我国程序立法的重要原则。此外,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应有明确的目标。人民权利要维护,行政权力要限制,土地资源要保护。在文章的最后,笔者提出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制度完善的具体对策。包括增加公共利益认定程序、设立专门的土地争议裁决机构、增加事前协商价购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