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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项地域社会史研究,以山西省中东部地区为考察范围,利用家谱、方志、碑刻、田野调查等资料,运用长时段的研究方法,以宗族为视角,研究这一地域社会里宗族发展的历史脉络以及所反映出的宗族与基层社会的关系。本文基本按照时间顺序来写,主体部分共分为七个部分。本文第一章主要探讨了金元之际的世侯与宗族。金朝末年,由于蒙古军强大的攻势,山西中东部地区的武装组织首领纷纷降蒙,为蒙古军队攻城略地,获得了蒙古的封赏而成为当地显赫的世侯家族。金元时期,这一地区的宗族实践活动较少,主要表现在设立碑谱、设立祖龛祭祖等方面。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明以来山西中东部地区宗族构建的背景。明代以来,由于政府的倡导,山西中东部地区的科举文化迅速发展,其中以平定州最为典型。士人群体开始出现,形成了一批科举传家的文化家族。另一方面,明代以来,晋中平、祁、太及汾河一线的商业发展很快,市镇逐渐繁荣,晋中商人开始崛起。到道光初年,票号兴起,晋中商帮进入鼎盛时期,执中国金融之牛耳,出现了许多富商大贾与商业世家。第三章论述明代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建设活动。这一地区宗族的历史一般都是上溯到元末明初,尤其是明洪武年间,有不少宗族认为自己的祖先来自洪洞。由于政府大力提倡朱子学说,以及明中期的“大礼议”,改革宗族祭礼,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建设活动逐渐增多。不过,明代祠庙祭祖并不盛行,建祠堂的家族一般都出过高级士绅,较为普遍的还是墓祭这一传统方式。第四章论述清代、民国时期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建设活动。清代统治者大力推广儒家文化,推崇孝道,加之山西中东部地区商业发展,经济实力增强,宗族制度出现了庶民化发展趋势。清代前中期,尤其是康乾盛世时代,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建设进入迅速发展时期。道光以后的晚清时期,为宗族建设的最鼎盛阶段。清末民初,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建设则出现了民主管理、保护妇女等新特点。第五章以榆次常氏、灵石王氏、平遥冀氏等为例,论述了晋中富商大族的宗族组织化建设活动。并且探讨了晋商管理模式与宗族发展的关系。虽然商业的发展使宗族更有经济实力进行宗族建设,但是,晋商与徽州、泉州、广州等地的商帮不同,避亲用乡、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和顶身股的激励方式,与宗族制度存在一定的内在冲突。第六章论述宗族在一般地方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在修城修志、筑桥铺路、赈济灾民、兴修学校、修补村防设施、地方自卫、为民请命、兴修水利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清末的保晋运动中,为了御辱自强,从英帝国主义手中夺回矿权,许多宗族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积极筹款,认购保晋公司的股份,赎回矿权,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第七章论述平民小宗族、社与宗族、信仰与宗族的关系等问题。山西中东部地区普遍存在的是平民小宗族,这些宗族人丁不多,实力较弱,许多都没有族长,没有族产,没有祠堂,族谱也往往非常简单,但大部分宗族对墓祭都非常重视,清明等节日去祖茔祭祖是他们最重要的宗族活动。社是元代以后山西中东部地区重要的基层组织,一些有实力的宗族长期把持社首的位置,对社内的事务有很大的影响力。社仓的兴建,也离不开有经济实力的宗族。宗教信仰在传统社会中也占有重要作用,是民间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有的家族有自己的家族寺庙,有的家族则祠堂与寺庙、公社合为一体。许多宗族积极参与了庙宇的建设、维修、祭祀等活动。民间信仰影响了宗族,宗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民间信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