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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分享网站的迅猛发展与网络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网络需求的扩大化密不可分。我们不但需要网络满足我们的学习需求,也要其满足我们的娱乐需求。而以提供资源共享服务的视频分享网站极大地满足了我们对网络的各种需求,由此视频分享网站作为网络行业中的一批“黑马”脱颖而出,并受到了无数网友的喜爱。但影视剧综艺节目等的版权所有者却很不欢迎视频分享时代的到来,无数个未经版权者授权的作品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视频分享网站中,极大地侵犯了版权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了庞大的视频分享网站侵犯著作权诉讼浪潮,有人戏称之为新时代的“新版权”案件。在版权者与视频分享网站的博弈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依靠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要么是对现有法律误解,要么是法律的滞后性。由此,本文选取中影集团公司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诉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为例,对此类案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简单地介绍了案情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提炼出案例中三个较有争议的法律问题。
第二章的重点是对第一章中提炼出的三个关键法律问题进行个案分析。首先分别从国外和国内两方面介绍了视频分享网站发展历程;其次对视频分享网站引发的侵权问题做了总体的介绍,其中特别指出此类案件与传统侵犯著作权案件的不同之处。最后就是本章的重点,作者对案例中当事双方的争议焦点及法院的相关判决做了详细分析。
第三章是对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研究结果。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选择中,作者认为后者是适用此侵权案件最合理的归责原则;“避风港”规则是对视频分享网站提供的有条件庇护,网站只有正确适用此规则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补偿性赔偿原则不足以遏制视频分享网站侵权泛滥现象,只有将其与惩罚性赔偿原则相结合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侵权行为。
第四章是笔者从立法和网站两个角度对解决视频分享网站侵权问题给出的一些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