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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国家间商贸往来的频繁,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最普遍、最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之一。这也促使各国仲裁立法得以不断的完善,仲裁理论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和前提,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不会有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一项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又是裁决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基础。因此,如何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一项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应具备何种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确认其效力应遵循什么原则、由哪个机构确认其效力、准据法为何?对于这些问题,世界各国经过共同的努力在国际层面已经达成一些国际公约,在国际商事仲裁的某些方面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统一,从而推动了各国仲裁立法的不断趋同和融合。虽然在解决国际商事仲裁实践问题的过程中,一些传统的仲裁理论,或在有限范围内有所突破,或被赋予了新的内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商业实践的不断发展,在某些方面,传统的仲裁理论无法回答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我国仲裁法律和实践同样面临这些问题,现行的仲裁法律制度已不能满足我国仲裁实践的需要。深入研究和借鉴国际仲裁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