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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时期,地方财力随之得到增强。然而,作为地方财力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收入,其规模在现有税制条件下不仅取决于经济总量、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效益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纳税能力,而且也取决于由税务部门的征管技术手段以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等因素所决定的征税能力。税收征收率就是衡量税收征纳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税收征收率、地方财力以及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与相互制约的关系。税收征收率及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可以促进地方财力的提升,反过来地方可用财力的增加也使得政府财政支出的资金相对充足,用于政府购买、政府投资、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的资金相应提高,这又进一步促进税收征收率以及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那么,在地方财力连年高幅增长的因素中,经济增长、税收征收率的提高分别在多大程度上拉动了地方财力的增长?为了更加具体地分析税收征收率、地方财力、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以云南省为例,通过估测1999-2012年云南省的税收征收率,并选取衡量地方财力和经济增长的相关指标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云南省税收征收率、地方财力以及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且为了使结论更加充实,本文还进一步分析云南省财政自给率与经济增长、税收征收率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考察云南省转移支付依赖程度与二者的联系。研究结果表明,云南省税收征收率稳中有升,并且总体上高于全国总水平,此外,由实证分析得出云南省经济增长与税收征收率的提高对地方财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转移支付对税收征收率的负激励现象在云南省并未出现,随着云南省所获得的中央转移支付的增加,税收征收率仍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基于以上实证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促进云南省税收征收率、地方财力、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加强税收征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率;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对云南省的转移支付规模,并预防转移支付对税收征收率的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