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国务院就专门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项目,为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在科学技术方面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十二五”期间,金融服务是实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的目标”的一个必要因素。我们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与金融创新“两轮驱动”,结合我国特定的金融结构现状,通过金融制度创新努力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创造完善的融资渠道以进行农业技术创新及应用,同时可以为分散创新风险提供多样化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从而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但农业资金约束问题严重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及科技的普及,使各级政府推广普及农业科技的政策效率大大降低。每年都有一万项农业科研成果通过中央和各省级政府部门鉴定,其中可以转化推广的占30%,但是事实上只有10%-15%转化。以水利科技领域为例,许多农业科技成果没有得到利用,其成果转化率不到30%。究其原因,制约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关键原因是金融支持不足。本文立足河北省,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为研究对象,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实证研究为主的研究方法,在相关理论进行界定和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对河北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进行现状问题分析和评价,探究其制约因素,重点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社会资本、融资平台方面提出完善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旨在从各个方面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因此,本研究对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利于促进河北省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又利于拓宽河北省金融服务渠道,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约束问题,有利于提高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进而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