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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实践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特别是随着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成为重大历史任务。人们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实践方式的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思维方式。 全面的和谐是整体和谐与局部之间和谐的辩证统一。人类追求的和谐不是处于自发状态的和谐,而是通过实践创造的主客体之间的和谐。实践创造了全面的和谐。 思维方式是实践方式的反映。思维方式与实践方式一开始是统一的。只是由于分工的出现,尤其是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才导致了思维方式和实践方式的分离。思维方式和实践方式的相互作用是思维和实践发展的源泉。 和谐思维方式本质是和谐社会实践方式在头脑中的内化。和谐思维方式作为社会思维方式,它把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作为反映的对象。不仅要真实的反映实践方式,而且要在观念上创新实践方式。和谐社会问题是和谐思维方式的出发点。它规定了人们思维的方向和目的。同时,也规定了解决和谐社会问题的途径。因为和谐社会问题是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又是思维应该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包含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物质前提和社会条件。和谐社会问题最终只能在实践领域解决。人们的思维方式能够提出多种实践观念,力求对问题作出合理性的解决。 和谐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是形成和谐思维方式的基础。和谐社会理论是和谐思维方式的重要构成部分。和谐思维方式的直接目的是形成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并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作为和谐思维方式的组成部分。 和谐思维方式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了西方关于和谐与和谐社会思想的精华,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的和谐思维方式。 和谐思维方式把和谐社会问题作为思维的起点和动力。它无疑加深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在和谐思维方式的作用下,把人的目的与客观世界的规律结合起来,转化成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和谐社会实践。 本文通过系统探讨和谐思维方式,以期揭示和谐思维方式的涵义和形成基础,明确和谐思维方式的哲学地位,彰显其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