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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把人类带来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之中。人类开始反思人本身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长期粗放式发展模式所带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学者们的思考。继党的十六大提出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后,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文明体系之中。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美丽中国”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自然的问题,而是一个包括个人发展、制度建设、自然环境的恢复与重建在内的全方位的概念。因此,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以一种全面的自然观为理论指导。这是本文选题的缘由。 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视角,探讨“美丽中国”的建设问题。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关于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观点。现实的自然不是离开人、先于人的自在存在,而是属于人和社会、属于历史的存在。正是人类的历史性活动、尤其是现代工业实践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这种紧张状态还必须通过工业并在工业的发展中才能得到解决。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科学性是费尔巴哈式的自然主义自然观和近现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所不可匹及的。当前“美丽中国”建设面临的问题有,生态文明价值观还远远未形成、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不健康的消费方式等,严重制约着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此,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指导,尊重自然规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以人为本”促进自然、社会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