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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尤其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都有很大的提升,我国正在逐步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专利权发展态势较好。但是,另一方面,我国专利权诉讼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专利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存在诸如法定赔偿适用比例过高、地区保护主义、损害赔偿额差距过大等问题。因此,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研究对专利权理论和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分析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存在的问题着手,结合国内外的有关规定,提出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有关措施建议。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意义和背景以及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的创新驱动战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的两会回答记者提问时首次提及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都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专利技术的发展的重视程度。同时对比分析我国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的差异,对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研究有借鉴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整理北京市一中院自2010年-2014年7月份以来审理结案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各类裁判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法定赔偿适用比例过高、当事人举证困难、损害赔偿数额差异较大、地区保护主义影响数额的确定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原则。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主要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两种,坚持不同的赔偿原则对赔偿数额的确定有直接的影响。我国目前专利侵权诉讼中坚持的是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目的在于“填平”专利权人的损失,不过《商标法》中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为《专利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提供了契机。第四部分,主要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四种计算方式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分析美国对于相应计算方式的规定,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疏漏,为我国在以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第五部分,着重论述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制度措施。分别从目前建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专家型陪审员制度对提高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性以及损害赔偿额的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着手,从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法定赔偿制度适用的细化等角度着眼,在借鉴国外关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构建符合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制度,为我国专利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