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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2008年金融危机打击之后,我国开始从以投资、出口主导型向以消费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目前,消费已逐步站稳脚跟,成为了驱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截至2017年末,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8%,虽同比下降了 5.6个百分点,但总体情况较为可观。然而,自201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基本维持在35%左右,2016年该指标为39.21%,六年仅增长了 4.21个百分点,与世界平均水平(60%左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加快完善居民消费结构,转变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从“质”上解决内需不足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通过“收入再分配、储蓄和保险”三大功能影响着居民的现时消费。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已逐渐步入正轨。在政策推动下,保障城镇居民养老生活的险种实现了制度上全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长的态势,并且逐年上升的基金结余为不少居民提前抵御养老风险提供了资金支持,这必将对居民养老消费预期和现时消费产生重大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影响居民消费的相关研究众多,但学者们多以全国宏观总量数据进行实证,忽视了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区域影响程度不同的可能性。为此,本文从中观角度,选取广东省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按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两类区域进行剖析。众所周知,广东除了是我国经济大省外,还因聚集了众多的“外来人士”成为了人口大省,他们为广东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这些年珠三角地区升级后的新产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保障好广东劳动者的利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更多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谋求福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研究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对城镇居民消费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关联度有多高,对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居民幸福感,稳定并促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阅读了大量文献后,从理论上得出社会养老保险对广东城镇居民的消费影响具有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在讨论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现状中,发现其制度上面临正效应减退风险、基金总体支出水平偏低、平稳运行压力逐步加大以及基金因区域短板效应形势严峻等问题。基于此,本文利用广东省2006-2016年21个地市的面板数据,运用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实证结果:社会养老保险对广东省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具有长期稳定的作用,且前者对后者呈显著正效应,但这种影响因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表现为社会养老保险对珠三角地区城镇居民消费具有较弱的促进作用,对非珠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因此,结合前文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和消费发展状况,本文得出的结论是:第一,广东省城镇居民消费受可支配收入影响最大,社会养老保险对提升各地区城镇居民消费的促进效果仍不足;第二,社会养老保险对广东城镇居民总消费影响程度因地区经济差异被稀释,加速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平衡问题应成为体系完善的重点内容。对此,本文主要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第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和监督体系;第二,加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第三,优化珠三角地区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第四,减轻非珠三角地区城镇居民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