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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毒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长期普遍存在且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的刑事犯罪问题,毒品犯罪的恶劣影响已经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中的头等公害。我国一直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度,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缉毒的前线力量,承担着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对毒品犯罪进行证据收集、审查的先锋任务。证据是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在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逮捕、起诉的根据。因此对于证据的恰当收集,及时、准确地固定证据,并将所得的证据运用到案件侦破和案件审理中去,是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但是在实务之中,由于立法的缺失、证据意识不足以及毒品犯罪特性等原因,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证据收集程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诸如对毒品本身的物证扣押、称量不规范问题,对现场勘验检查的大意疏忽问题,鉴定意见不规范不细致问题,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调查与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证据收集程序本身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点,并且这些证据收集所存在的问题会影响到下一步的起诉、审理程序,致使毒品犯罪的案件事实因为证据能力或证明力问题而不能被证实,毒品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而不能被正确追诉、审判,影响到了对毒品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因此,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司法实务中证据收集程序进行研究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全文共三个部分,每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毒品犯罪的证据种类和证据收集的特点。首先,介绍的是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种类,并按照证据种类,举例说明毒品犯罪案件中不同种类证据的具体情况。其次是对毒品犯罪中的取证特点进行介绍,毒品犯罪案件的取证具有特情举报线索多、取证难度大、取证需及时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对毒品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过程中所存在问题的归纳,包括:毒品查封、扣押程序不全面,提取扣押笔录不规范,见证人使用存在瑕疵;毒品称量办法错误,毒品称量工具缺陷,毒品称量笔录不规范;现场勘验不充分、不仔细,忽视现场访问;鉴定意见书制作不规范,是否含量鉴定不确定、缺乏非毒品鉴定;抓获经过过于简单;忽略对口供中相关信息的调查;技术侦查取证不规范。第三部分是在发现问题后,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主要是:第一,对毒品的提取、扣押,现场证据搜查,现场勘验等要全面、及时进行;第二,对不同类型实物证据收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包括物证的扣押、毒品的称量、抓获经过制作等都做出了细化的完善;第三,对言词证据收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深入审查与调查、鉴定意见的规范化制作等完善建议;第四,对技术侦查程序的适用提出完善建议,包括完善控制下交付的启动条件和证据风险的控制、完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边界、程序规制和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