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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研究方法论的变革浪潮中,一种新的研究范式——教育质性研究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近年来,质性研究受到了国人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从教育研究方法论的变革说起,引出对质性研究的评介。较为细致地介绍了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现象学等理论和思潮的不断影响下,质性研究的发展所经历的从事实描述到意义解释,从论证理论到建构现实,从追求科学到重视人文,从客观性到主体间性,从写语言到写文化,从宏大理论到地域性知识,从学术研究到实践行动的曲折发展过程。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质性研究形成了众多的方法分支。本文对其中的民族志、常人方法、符号互动、女性主义、行动研究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获得为什么是它们构成质性研究。论文指出,它们之所以成为质性研究的组成部分,是因为都有共同的关注点,那就是“意义”。 随后,本文选取了几个较为典型的案例来探讨教育正在怎样被质性研究的方式所研究着。这样一种理论探讨和实践中的探讨是同时进行的。研究中有笔者自己的实践成分,以期从一种实践感受和经验提炼的角度来回答教育质性研究是什么、教育是什么。本文的研究由此走向本体论的探讨, 教育在根本上是实践的,它是一个在“生活世界”中通过“理解”使“意义”不断展开和实现的过程。本文在“教育质性研究的现象学理解”一章中探讨了教育质性研究与教育本身相契合之处。以一种现象学“回到事情本身”的接近问题的态度和方式去接近教育质性研究、去接近教育,我们发现,教育质性研究对“意义”的关注与教育的实践性质一致,使其成为了适合于教育研究的最为根本的方式。 本文从题目到写作,更为看重的是方法的背后。本文是从以下这些层面来讨论方法背后的。其一,方法不能凌驾于“存在”之上,对方法应有正确的认识;其二,对方法应进行本体论的追问,本体论的追问是为了获得对教育实践本质的理解。我们不是要否认方法,只是认为有必要强调方法在什么层面上使用。当方法是在根本的层面上使用时,教育的实践性质削弱了方法的规定性,决定了方法是不具有规定性的,因为一种固定的有规定性的方法并不可能从根本上支配人的实践。方法仅仅意味着一种实现意义的方式、途径,方法的使用不应该成为对人的控制。教育实践性质要求“方”而不“法”;当不在根本的层面上使用时,方法不但是有效的,而且是严格的和科学的。我们想提醒的是,如果把这样的研究结果用于最根本的层面上,是需要做出解释的。做到了这一点,就既有“方”又有“法”。我们认为重要的是在什么层面上来使用方法,而并非绝对强调“方”而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