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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绿色建筑政策的不断推进,建筑企业的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与制造业、服务业的交叉融合也逐步加深,推动了建筑企业服务属性的出现。同时,伴随着创新在社会发展中地位的增强,建筑企业服务创新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绿色建筑政策的影响通常有赖于企业的双元性创新来实现。因此,绿色建筑政策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是怎样的?其作用机制是否是会受到双元性创新的影响?成为本研究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本研究在双元性创新理论和服务创新理论的基础上,以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分别确定了绿色建筑政策、双元性创新和服务创新绩效的研究量表,构建了“绿色建筑政策—双元性创新—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理论模型,在预测试的基础上最终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共274份。首先选用SPSS18.0进行了相关统计分析,其次选用Amos17.0的结构方程模型对三者之间的路径关系进行探讨,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研究假设进行验证。研究结论如下:(1)绿色建筑政策总体及其各维度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配套服务性政策的影响程度大于激励性政策的影响程度,并大于强制性政策的影响程度。(2)双元性创新在绿色建筑政策总体及其各维度与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关系中均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其中,双元性创新在绿色建筑政策总体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占比30.15%;在强制性政策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占比18.92%;在激励性政策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占比21.64%;在配套服务性政策对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占比15.93%。本研究致力于为提高建筑企业服务创新的绩效提供指导。通过分析“绿色建筑政策—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绿色建筑政策—双元性创新—企业服务创新绩效”的关系,探索了其中的作用机制,可为基于服务创新的建筑企业实现服务型建造提供具体路径。指出现阶段需要加大政府强制性政策的力度,积极宣传激励性政策,并大力发挥配套服务性政策的灵活性和自由性。同时也丰富了服务创新的相关理论,为后续研究绿色建筑政策与服务创新绩效的交叉研究提供了思路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