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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源于英国,2005年3月Zopa平台的开通是其诞生的标志。借款人在该平台上注册后即可提交借款申请,通过平台的身份审核和信用评估后,其借款需求便被发布到平台上;投资人可查看借款列表,自主选择感兴趣的借款标的进行放款,并根据合同约定获得投资回报;平台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和管理费作为运营费用。该借贷模式推出之后深受市场欢迎,并被广泛复制,以令人咋舌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开来,虽说当前整体市场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其金融创新特性和普惠金融价值所赋予的强大生命力是不容小觑的。自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起,在短短几年间,国内P2P网络借贷市场呈现“爆炸式增长”,截止2015年1月,运营平台数量已经达到1627家,历史累计成交量超过4186亿元。与此同时,平台“跑路”、“坏账”和“倒闭”等事件屡见报端,行业发展不规范、监管缺位等问题随之凸显。本文旨在以客观、严谨的态度研究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P2P借贷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其普惠金融的价值。全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概念、特征、功能以及其在我国的发展概况,包括总体运营情况、主要业务模式和存在的法律风险。其中重点分析了目前平台运营中存在的四大法律风险:一是涉嫌非法集资与洗钱风险;二是易演化为高利贷,甚至是高利转贷罪;三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存在诸多漏洞;四是变相提供特许金融服务。第二部分,在论述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现状的基础之上,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即平台法律定位不明、法律监管制度缺失、行业自律不成熟、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四个方面。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本文选取美国和英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介绍两国在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制度。第四部分,针对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构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体系的建议,并从监管对象、监管理念、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