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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执法环境,如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肩负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使命,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目前,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存在诸多漏洞,警力资源管理仍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中,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与科学的管理制度。这些弊端与不足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对社会的总体调控能力,威胁着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自从1829年伦敦大都市警察成立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在加强警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取得了宝贵的管理经验。因此,我国在深化公安警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警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以充分汲取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最大限度地开发公安警力资源。本文用历史的眼光,用比较的方法,旨在通过管理的科学化与法制化来完善我国公安警力资源管理制度。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公安警力资源管理概述,包括公安警力资源的基本涵义、公安警力资源管理的历史演变过程、公安警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形式以及公安警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对我国公安警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释,主要从组织管理,管理观念、招录、培训与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同时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因素深入剖析形成我公安国警力资源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诸如警力配置不科学、缺乏科学管理目标、警察招录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培训机制中忽视组织文化,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与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警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三部分分析了域外警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些举措,介绍了美国吸收平民雇员、英国重视培训的实战和德国警察的平民化等管理方法,我国在加强警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经验。第四部分提出了当前公安警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的完善对策。本文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与公安人事管理体制进行了有机的整合,从制度层面和管理学角度来完善我国公安警力资源开发机制,推进公安警力资源管理的法治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