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不断在刑事诉讼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其中更是以证据制度为改革重点。201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从证据种类、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等方面对证据制度进行了完善,而这些改革措施又为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契机。本文以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为切入点,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前言部分主要论述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第一部分从专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入手,将该制度的发展历程概括为六个阶段,并分析每个阶段的主要特点,进而厘清专家证据制度的科学内涵,为后文的分析奠定概念基础。
第二部分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专家证据制度和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相似点和不同点,进而分析得出二者存在差异性的深层原因就在于二者的诉讼理念、诉讼结构和证据制度不同,为后文的论述提供理论依据。
第三部分进行现状分析,从制度层面、程序层面和实体层面探讨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困境,这些困境已经危及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因此亟需解决,同时对这些困境的分析也为改革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第四部分是切题分析的主要部分,以专家证据制度的引进与融合为契机,研究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在管理体制、程序设计和实体制度方面的改革进路,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通过对专家证据制度的合情化、合理化、合法化借鉴与融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
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希望本文能为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