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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生命科学技术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尤其在人类认识、控制和改造生命等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尤其是生命科技人员正在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他们不仅采用转基因技术研制出自然界原本不可能存在的物种,还通过器官移植打破了某些器官性疾病难以治愈的窘境,甚至还通过克隆、辅助生殖等技术复制自己以获得“永生”的愿望成为可能。当面对如此神奇而又瞳目结舌的生命科学技术成果的时候,人类不得不意识到生命科学技术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双刃剑”效应。它不仅给人类带来了进步、幸福和快乐,也给人类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和潜在的危险。因此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把人类推到这种境地:如果人类能合理正当地使用这些先进的生命科学技术,那么人类将获得无与伦比的更加完美的幸福。反之,如果人类不能正当地应用生命科学技术,人类将无疑地处于自我毁灭的境地。要想使生命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的目标得以实现,人类就必须采用生命伦理来调控和规范生命科学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在生命科学技术领域中,生命科技人员时常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道德行为选择。由于生命科技人员是一个身兼多重角色的角色集,也由于他们在研发和应用生命科学技术过程中面临着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以及这些生命科学技术所产生后果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生命科技人员时常会处于道德两难困境之中,尤其是在善与善的行为选择中更为尴尬、不知所措。因为任何选择都将面临损伤或者牺牲一部分人的善行,在某种意义上,就意味着大善与小善的抉择。那么,生命科技人员在道德行为选择中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就成为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图从伦理学的相关理论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和方法,对生命科学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并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法,分析和论述生命科技人员的道德行为选择。本文在阐明了生命科技人员道德行为选择涵义、价值和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分析了生命科技人员在道德行为选择冲突中理论依据及表现形式;对培养生命科技人员的职业良心及责任感,完善他们道德行为选择的能力等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应然论证。并从道德行为选择入手,结合研发和应用中的具体事例,对生命科技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道德两难境遇进行了实然分析。在应然论证和实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通过自律的形式提高道德行为选择,通过他律的伦理引导,提高生命科技人员的道德行为选择能力的方法和途径。在研发和应用过程中,生命科技人员不但面临着善与恶的道德行为选择,而且还时常面临着道义与功利、情与理以及善于善的道德行为选择困境。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生命科技人员应该坚持择善原则、生命价值优先原则、道德价值最大化原则等伦理原则,确保正当地进行生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面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通过建立完善的道德评价、教育机制、社会赏罚机制,增强生命科技人员的道德责任感、培养民众的生命伦理意识以及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等手段,消解生命科学技术带来的风险,确保生命科学技术为人类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