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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迅速。国家之间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来建立自由贸易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在WTO与区域贸易安排的关系方面,根据GATT1994第24条等条款的规定,区域贸易应在WTO的多边框架下发展。然而在实践中,WTO协议与FTA规则的并行引发WTO与其他FTA之间关于争端管辖权的冲突已屡见不鲜,采用什么样的途径来解决此类管辖权是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随着国际贸易法中管辖权冲突的出现,以及具有强制管辖权(如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其他FTA争端解决机制的渐渐崛起,不同的争端解决机构基于类似事实作出不同的判决势必将降低法律的安全性。因此,寻求解决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问题的方法迫在眉睫,而其中的关键在于解决WTO与FTA的争端解决机构如何彼此相关、哪个争端解决机制与同时或先后出现的争端密切相关、应该由哪个争端解决机构受理这一项争端以及争端解决机构之间应以何种方式共享竞合的管辖权等一系列问题。在WTO与FTA的此种关系中,双方该如何应对面临的管辖权冲突,对于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以及各成员争端解决程序的有效性都是至关重要的。较之国内的相关研究,本文抛开对WTO与FTA管辖权冲突理论的过度分析,侧重从实践角度探寻解决WTO与FTA管辖权冲突的手段,结合国际上各类仲裁机构对解决相关冲突的通常做法,提出了争端解决机构行使固有权力、适用司法礼让等解决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的可行方式,以期对实践有所指导。本篇文章分为四个部分,分述如下:第一部分,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的主要原因。本部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分析了WTO协定与FTA条约规定的冲突,结合案例指出WTO与FTA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事项之“重叠性”;其次对WTO与FTA争端解决制度进行比较,指出两种制度的差异为争端解决形成了一种“利益障碍”,最后指明现有协定解决WTO与FTA冲突的困境。第二部分,适用条约解释解决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本部分提出了利用条约解释确定解决争端的适用法律,有助于确定同时涉及WTO协定与FTA规则的争端管辖权之确立,结合实例解读适用条约解释解决WTO与FTA管辖权冲突的方法,分析了适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其他条约解释规则解决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的有效性与局限性。第三部分,适用管辖排除条款解决WTO与FTA管辖权冲突。管辖排除条款包括排他管辖条款和协议管辖条款,本部分分别就FTA下的排他管辖条款和协议管辖条款对协调WTO与FTA争端管辖权冲突的作用进行了剖析,同时指出了管辖排除条款只能产生排除FTA程序适用的单面的法律效果,其法律效力具有不完全性。第四部分,适用司法礼让解决WTO与FTA管辖权冲突。首先,本文提出司法礼让的适用源于争端解决机构固有权力的行使,列举了国际裁判机构利用固有权力处理争议的案例;其次,对司法礼让的实际适用进行研究并提出司法礼让对WTO与FTA争端解决的启示;最后,本文认为司法礼让的适用需要受到限制,由于WTO与FTA争端解决机制本身的局限性,它们应谨慎行使司法礼让的权力,以维护WTO与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