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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的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问题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三农”问题核心的土地问题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瓶颈,事关全局,举足轻重。土地制度的每次变革都会引起农村社会乃至全国的大的变化。它是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层面的适应性的调整。目前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1985年沿海一些发达地区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转,然后向内地逐步蔓延。一方面,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随着城市化拉力的吸引而到城市从事非农就业;另一方面,农业的比较效益较低而产生的推力使农民开始弃田撂荒进城打工。同时,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在其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安徽小岗村时说“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就进一步强调赋予农民更加有充分保障的承包经营权。本文根据我国有关土地产权制度的演进和目前信阳市土地流转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国家土地流转的经验教训设计了自己的立论框架,并提出了希翼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首先,本文简要回顾了国内外土地流转的相关研究,对英国、日本、台湾地区的土地流转的有关产权制度的演进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确定了研究对象、方法,并界定了诸如土地流转、流转机制、产权等相关概念。其次,本文对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的变迁及动因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分析了信阳市历次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希望从中发现土地流转的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信阳市的土地流转的现状和流转中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对土地流转的模式进行了调查分析,概括了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和特征。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农地产权制度;加强城镇化建设和非农劳动力的转移;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的不合理结构;正确认识规模经营与生存保障的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与城市地位基本平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建议。最后,本文借鉴英国、日本、巴西等国家土地流转的做法和经验,认为在我国当前形势下,各地必须因地制宜,从农民的生存保障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有关政策,逐步推进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