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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有一次学术论战格外引人关注。在19世纪20年代的德国发生了以海德堡大学民法学教授安东?弗里德里希?尤斯图斯?蒂堡(AntonFriedrichJustusThibaut,1772-1840)为一方,以柏林大学民法学教授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KarlVonSavign,1779-1861)为另一方的有关是否应该及能够制定一部适用于整个德意志的统一民法典的学术论战。这场论战波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深远在法学领域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场论战催生了日后极具影响的法学流派——德国历史法学派;推迟德国民法典的诞生近一个世纪;并对德国民法典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作为受德国大陆法系私法学影响深远,尚在制定民法典的中国法学有必要对这场论战给予充分注意,并从中汲取营养。正是基于这一立意,本文首先介绍了这场论战的发生背景。对当时的欧洲政局以及学界、思想界动态做了简要的梗概,并对论战的两位主角做了简单的生平介绍。接下来着重评述了这场论战的核心内容——蒂堡于1814年发表的《论统一民法对德意志的必要性》与萨维尼于同年发表的《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这两篇的论战文章的内容。两篇文章围绕对古罗马法的评价、法典的优缺点、制定法典的时机与条件等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最后,笔者在这场论战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在当时德国的历史背景下制定一部适用于全德意志的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问题。并对在这场论战中由萨维尼首次提出的,日后成为德国历史法学派思想纲领的“法的民族精神说”理论提出了笔者的看法和评价。在后记中,对这场论战发生的根源和定性问题做出了总结性的说明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