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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层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探索新型的乡村治理模式,以适应新形势下乡村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中,20世纪90年代后,治理理论的产生为我国乡村社会管理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使人们在观察研究乡村社会管理时,可以从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NGO)、公民等多角度去思考。治理理论蕴含了管理主体多元化,权力中心多元化等理念,从而为研究我国乡村社会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汶川地震后,我国NGO积极参与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并持续为灾区乡村提供公共服务,这就打破了我国原有的乡村社会管理格局,为乡村社会管理注入了新的力量。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以研究NGO参与乡村治理为视角,梳理了我国乡村社会管理中所面临的新挑战以及结合NGO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在现行制度背景下我国乡村社会管理中NGO发挥的作用,提出政府应该加强对NGO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研究NGO参与乡村治理的新路径,促进NGO在乡村治理中继续发挥作用,进而转变我国乡村治理模式,为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新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