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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着眼我国法治现状及政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建设法治政府便成为当前形式和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文通过对法、法治、法治政府概念的系统梳理以及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条思路:应该从培养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三方面考虑.在培养行政人员法治观念方面,可以采取加强法治教育、建立干部学法制度等方法。在立法方面,首要的是政府组织法定,包括行政机构的设置、职权等法制化和行政人员的管理、编制法定。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最为重要的是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加大力量建立和完善及时有效、有制约力的法律监督体系。本文引入了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构建法治行政的执法理念,即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是一种文明的执法方式,它以人为主体和目的,不仅要求执法行为服从法律规定、执法行为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行使、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而且以人权、人道为基本原则,要求执法者善待、尊重相对人。人性化执法只是“在法律法规框架和尺度内转变执法态度和手段,变过去的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为文明执法、说理执法”,它“不意味着降低法律的标准和强度、弱化法律的刚性和强制力,不意味着该执法时不执法、该出手时不出手,不意味着执法者可以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力。”但是,执法的权威不但体现在其威慑力上,更体现在其感召力上。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不违反法律具体规定的前提下,法律的执行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以此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人性化执法内涵人道精神。它既给予守法者浓情关怀,又给违法者友善和仁爱、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人道待遇的权利;人性化执法不是要弱化法律的“刚性,”而是要将法律的“刚性”和人文精神的“柔性”结合起来,实行“刚柔相济,”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