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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报告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财务报告中的信息能够影响投资者决策,当上市公司发现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差错时,应当对其进行追溯调整,这种追溯调整行为被称为财务重述。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则表明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存在密切联系,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如果财务重述不及时,重述报告的信息就不再具有帮助投资者决策的意义,进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研究公司治理因素与财务重述及时性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本文研究我国公司治理因素与财务重述及时性的关系。本文以公司治理理论中的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选取于2015年至2017年对年报进行财务重述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回归分析。本文以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为被解释变量,从公司治理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角度入手进行研究,内部因素包括股权结构、薪酬激励、董事会特征和监事会特征,外部因素为外部审计。本文研究结果显示:(1)国有股比例、流通股比例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正相关,且显著,股权集中度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负相关,但不显著;(2)管理层持股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管理层薪酬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负相关,但不显著;(3)两职合一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正相关,但不显著;(4)监事会规模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呈显著负相关关系;(5)审计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显著影响财务重述的及时性;(6)资产负债率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显著正相关,营运能力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财务重述报告公布的时滞无显著关系;(7)财务重述报告的公布存在时机选择问题,坏消息公布的更晚,管理层持股降低了坏消息的及时性。本文的研究结果证实了公司治理因素对财务重述的及时性存在影响。本文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上市公司可以据此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增强财务重述报告及时性,改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