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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是中国古代的盛世。这一时期实行着较为开明、开放的政策,思想比较自由,使得唐代妇女的家庭地位以及社会地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唐律》对于妇女财产权的确认也推进了中国古代妇女财产权利法制化的进程,为以后朝代妇女财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唐代妇女财产所有权进行探究。以先秦至明清妇女财产权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在梳理唐代妇女财产内容的基础上,分析妇女财产权引发的纠纷与解决的问题,进而归纳和总结出唐代妇女财产权的特点,并提出对于当今社会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启示。本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妇女财产权的历史沿革。分别论述了先秦时期、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唐宋时期与明清时期妇女财产权的历史沿革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对于家族中的立嫡、继嗣、继承爵位等传宗接代相关的内容大体上与妇女无关,但是在经济方面,妇女在某些情形下是能与男子一起参与分享家财,并能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通过自己的勤劳与技术获得一些私财。第二部分为唐代妇女财产权的内容。通过梳理唐代妇女财产的来源,对在室女、已嫁女以及寡母的财产权进行法律规定的确认,考察唐代妇女财产权现实生活中和律法上的具体情况,从而看出唐代法律通过对不同人生阶段的妇女给予了不同的财产权利,以保证她们的财产利益。第三部分为唐代妇女财产权的纠纷与解决,这部分分别讨论了妇女在婚约聘财引发的纠纷与解决、家庭成员间家产的纠纷与解决以及对外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解纷与解决。通过列举涉及妇女财产权的契约及争讼的相关案例,考察了唐代法官处理纠纷的方式和司法理念,从而看出唐代妇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积极和主动争取财产权益的追求。第四部分为唐代妇女财产权的特点。从唐代妇女财产权的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案例中,总结出了唐代妇女财产权具有的特点是妇女财产权形式的法定化、明确化;内容的广泛化、多样化;纠纷解决的衡平化以及礼教束缚下妇女财产权的限制性等特点。第五部分为唐代妇女财产权的现代启示。主要包括强化保护孤幼和老年财产权的立法观念、重视婚约聘财与奁产中妇女财产权利的保护和树立情理与法理相平衡的司法理念,通过对唐代妇女的财产权进行了总结和评价,为完善我国现代妇女的财产权立法活动、立法与司法的结合和促进妇女自我财产保护意识的提高提供参照。第六部分为本文的结语部分。通过总结分析从母系社会到明清时期妇女财产权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唐朝通过法律形式的明确规定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为保障妇女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宋明清之后的各朝代对于妇女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理念均是在唐朝的基础上并赋予各个时代特色。但是从唐代妇女财产权的内容中看出,仍然有许多的限制性规定束缚着妇女财产权的发展,我们应该予以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