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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是近年来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外理论分别从信息披露质量影响股票流动性、市场风险和预期现金流三个角度论证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多的实证研究也证明了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然而我国股票市场在过去十几年的发展中,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许多公司或者迫于监管的要求和外界舆论压力而进行信息披露,或者基于发行股票、业绩考核等目的选择披露虚假信息,而并不是出自于自身战略的考虑而进行有效的披露,由此出现了大量信息披露不规范现象。而且,由于这些存在的问题,使得投资者对于信息的可信度产生怀疑,信息披露的效果受到影响,反过来也影响了公司披露信息的动力,因此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一个不断规范与完善的发展阶段,信息披露日趋规范,市场主体间信用意识逐步加强,投资者对于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作为对资本市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之间到底是否存在着相关关系呢?两者的关系是否会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会发生怎样的改变呢?本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质量对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同时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实证与规范相结合,比较分析法等方法。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在第1章简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及文章创新之处;第2章是国内外文献及理论分析,分别从国内外两个方面对文献进行了综述及理论分析。国外理论分别从股票市场资金供给方—投资者的行为和股票市场资金需求方-上市公司的行为两个角度分析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降低股权融资成本。同时也有的学者提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不一定会引起股权融资成本降低,有可能使成本升高;国内文献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但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上是两者呈现出负相关关系;随着各方对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日益关注和重视,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正在经历着一个从不断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转变过程,本文第3章简要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定义、动因,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部门对信息披露的评价标准,同时还从我国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质量总体情况、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最后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重要性及成本效益分析,上市公司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要受成本与效益原则影响的,实际上是要寻求一个成本与效益的平衡。信息披露成本主要有处理和提供信息的成本、诉讼成本、竞争谈判劣势等,信息披露收益主要包括筹资收益、竞争优势收益等。这章主要以规范和定性方法为主;在本文的第4章考虑到股权融资成本本身涉及到较大的计算量,因此单独列出第4章介绍股权融资成本度量,介绍了股权融资成本的界定及其详细计算,还对我国现在的几种对信息披露质量衡量的几种做法进行归纳总结;第5章主要介绍了实证模型的选择,控制变量的选取,以及样本的筛选过程,最后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其进行的实证了分析,并对实证结果进行了解释,本章主要以实证为住;最后,本文根据以上研究提出完善有关会计准则和证券法规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建议。本文以深圳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为样本,主要采用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融资本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对于股权融资成本的计量本文采用剩余收益模型(GLS模型)计算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GLS模型近年来应用非常普遍,很多研究表明GLS模型在对股权成本的预期能力方面要优于传统的股权成本计算模型。GLS模型相比其他模型而言,主要适用于不发放红利或者短期内没有正的预期现金流的公司,以及现金流高度波动的公司,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及已有的研究结果,本文选择了GLS模型来计算股权融资成本。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质量的度量,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完整性与权威性考虑,本文选取了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考核指标,分别对其赋值作为衡量信息披露总体质量的指标。利用深交所06年和07年上市公司数据,分别选取了138和179个样本进行研究,经过EVIEWS回归结果发现,在控制贝塔系数、公司规模、账面价值比、盈利水平等因素的条件下,总体来看,信息披露总体质量越高的样本公司的边际股权融资成本越高,即两者呈正相关关系,而这个结论与我们预期的负值恰好相反,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解释:首先这主要是因为信息披露是为了解决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股东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保护不足将导致中小股东吃亏,保护过度则大股东没有激励机制,则公司发展缺乏效率,就说信息披露有两面性,受到成本-收益原则的约束,信息披露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去选择最优的信息披露。在考虑是否披露一项信息时,除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对其成本和效益进行权衡,确信效益大于成本时再确定提供。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留些信息不公布,有时候对企业的经营是有利的。作为监管者,一方面要注意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对企业必要的信息披露做出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要让企业的经营者能有信息披露的自由度,这种自由度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为企业的经营者可以利用这种没公布的信息获利,一般都说这种情况可能会损害小投资者利益。但是,这种信息的利益可以给经营者以激励,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企业发展。其次我国信息披露失真是我国股票市场长久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的现象,而且所披露的信息多半是强制性披露信息,很少有自愿性信息披露;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竞争机制,再加上证券法规中民事责任的缺位,投资者无法因不实或误导性陈述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诉讼获取赔偿,充其量只能不满或愤怒而已。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并不是非常关心信息披露或者虽然关心也不敢相信,作为理性人的投资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就会发现在目前的市场中最优的策略就是不去轻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导致其信息含量和有用性下降,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并没有给上市公司带来预期的效益,反而是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而花费了成本;说明我国信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大于效益。针对以上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的一些政策建议,一方面要加快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完善证券法规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降低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同时针对我国信息披露长期失真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证券法规体系,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的力度,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股权结构,培养和保护投资者的建议。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对深交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总体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了我国深交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总体质量与边际股权融资成本存在一定程度正相关关系,并对其研究结论进行了解释。虽然在内容、变量等一定程度上有了创新,但是由于数据和研究条件有限,本文仍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尽管我们的模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股权融资成本的变化与波动,但是我们的模型均是从微观基础出发建立的,也就是围绕着公司结构建立的模型,而没有过多地或者说没有从影响企业股权融资成本的宏观环境出发来建立模型,这也是本模型的缺陷之一,会计制度的健全、证券市场的完善、经济的稳定等也对股权融资成本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但是本文并未考虑这些因素。其次由于数据有限,没有对模型做过多的变化,主要是依靠曾颖、陆正飞老师的模型进行研究。另外由于上海证券市场没有公布信息考评结果,因此没有对上海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进行分析,以上几点都是有待完善的地方,希望能在以后的研究中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