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法制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其中司法鉴定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改革也是必然的。与此同时,在科技和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司法证明活动进入了物证时代,司法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大。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但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在法律界和理论界都对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百家争鸣”的时候,司法鉴定人权利还是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虽然,三大诉讼法以及《决定》中对司法鉴定人的权利都做了规定,但这些法定权利在诉讼实践中并没有转化为现实权利;理论界在研究司法鉴定制度时,其研究重心往往在司法鉴定人资格、作证以及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等方面,而专门针对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的研究为数寥寥。以上司法鉴定人权利缺失及保障机制不健全,在现实中往往导致司法鉴定人利益受损,甚至导致诉讼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等现象的发生。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需要对司法鉴定人权利以及我国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进行研究。本文分四部分对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从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的一般理论入手,对司法鉴定人的概念、特点,以及其诉讼地位进行了界定。通过分析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的必要性,为后面全面论述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打下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文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两大法系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英美法系为专家证人权利保障制度)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评析,指出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发展趋势,旨在对完善我国的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提供借鉴。第三部分,文章论述了我国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的现状,并详细分析造成这些现状的实质原因,以通过对我国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现状及产生原因的分析,以达到更好的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的目的。第四部分,从两个方面提出对我国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的构建。即司法鉴定人权利的立法保障和由司法鉴定人经济权益的保障制度、人身安全的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这三方面内容构成的系统的司法鉴定人权利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