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从亚当·斯密创建绝对优势理论以来,自由贸易理论一直是西方国际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尽管自由贸易理论表明,自由贸易可以使各国获得最大的贸易利益,但是实际上,自由贸易政策只是个别国家在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各国出于经济及非经济因素的考虑,往往采取各种关税或非关税的贸易政策来阻碍自由贸易,真正决定国际贸易政策制定的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可以定义为一切满足国家全体人民物质与精神需要的东西。物质上,国家需要安全和发展;精神上,国家需要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和承认。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来说,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一国国际贸易政策的选择都是以本国利益为基础。而且,即使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个倡导自由贸易的国际经济组织,也不是纯粹的“自由的”贸易组织。实际上,它也是承认并接受“贸易保护对于各国都是必要的”这一观点的。正是因为WTO认可了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才能保证WTO在矛盾中得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利益原则来制定我国的外贸政策,一方面要利用WTO的例外条款,如运用累计进口原则确定倾销和补贴的损害、借助贸易大国的地位运用保障协议、制定中式产品技术标准等等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来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也要针对不同的行业制定相应的对策,如对于落后的汽车工业,要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对于医药产业,要制定出符合中国特殊民族文化的技术标准,对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要鼓励以技术含量高的制成品替代技术含量低的制成品出口,对于新兴的技术密集型产业,要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协议》和不可申诉补贴,对于农业,要运用《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和特别保障条款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既符合国情,又向国际规范靠拢,更好地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本文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国内外文献。第二章则从主要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史出发,指出自由贸易理论的缺陷。第三章首先提出了国家利益的定义和分类,然后论述了国家利益在国际贸易政策制定中的地位。第四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重心以及相应的贸易政策的侧重点。第五章主要阐述了WTO中体现国家利益原则的例外条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利益与WTO。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该章首先指出了我国国际贸易理论界曾存在的认识误区,然后对加入WTO后的我国应如何依据国家利益原则制定外贸政策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