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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解释方法,在法解释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其中重要的一种解释方法。体系解释可以避免断章取义,孤立的理解条文。刑法体系解释要求解释某一具体的法律文本时,应将其放置于整个法律体系涵摄范围内,观察和分析其具体适用途径,以便更好的解释适用刑法的条文规定。本文除引言外,由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这一部分主要通过案例南京“换偶”案、上海酒托案、山东葛某交通肇事案,引出刑法体系解释方法,从系统整体的视角出发,阐述南京“换偶”案中对聚众淫乱罪与公序良俗的矛盾冲突解释,上海酒托案中涉及强迫交易与诈骗罪最终定性解释,以及对于交通肇事罪中是否包含故意主观因素解释,借此证成刑法体系解释的功效。第二部分是刑法体系解释的基本内涵。这一部分主要厘清刑法体系解释的基本内涵、阐述其意义、范围和刑法体系解释与其他刑法解释方法,把握好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便更好理解刑法体系解释,有助于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第三部分是刑法体系解释之适用。一方面阐述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规则,即同一律规则、同项性规则、同类性规则和排他性规则,另一方面,回归具体的案例实践,分析上述三则案例中分别体现具体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规则,结合其它方面并予以分析阐述刑法体系解释。第四部分是刑法体系解释适用功能的理论发现。这一部分主要以正义理念为指导;以合理性为前提;以罪刑法定为准则;注重刑法用语的相对性,从刑法适用理论上探究刑法体系解释的具体适用功能。第五部分是刑法体系解释适用功能的实践完善。这一部分主要从社会实践角度探究刑法体系解释适用功能,刑法体系解释法律体系自身局限性制约体系解释完善;体系解释对刑事政策的介入适用;体系解释与判例指导之适用;体系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位阶,借此更加完善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实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