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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保护表达自由的政府才有可能相信人民和依赖民意施政,服从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没有表达自由,统治权就会被滥用,从而对个人尊严造成的侵犯就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它以时效快捷性、自由意志性、追求真理性、民主公开性和权力制衡性维护公民的民主地位和民主政体所包含的其他价值与利益。由此可见,表达自由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权利,既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又是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所必需的要素。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载入宪法,并成为各国宪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在理论上对表达自由形成科学的认识,在实践中形成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机制,对我国构建宪政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欲从表达自由的一般理论、我国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现状与不足,以及对国外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分析借鉴等方面,运用分析、比较、归纳的研究方法,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公民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
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表达自由的一般理论”首先介绍了学界关于表达自由内涵的界定,从价值角度阐述保障表达自由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表达自由的理论基础;最后,从权利相对性的角度出发,在承认表达自由基本权利属性的前提下,分析表达自由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厘清表达自由权利行使的界限。
第二部分从立法和法律实施方面对我国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承认表达自由已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重点阐述了当表达自由遭遇现实中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冲突时所显现的不足,以及在网络信息社会发达的新环境下表达自由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等。并得出这些不足背后存在的真正原因,从而为本文最后探讨完善我国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首先简述两大法系中的典型代表国家关于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历史及现状,并选取美国、德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进行深入分析,包括这些国家在表达自由法律保障方面的一般理论,突出介绍了其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不同表达所适用的不同法律保护原则与标准,以从这些国家的优秀经验中汲取对我国有益的借鉴。
通过前述研究我国对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现状,以及国外关于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相关理论、立法及实施措施,不难看出在公民表达自由的保障方面,从观念到制度再到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的不利因素。为切实保障表达自由,本文最后部分立足于我国实际提出了从观念上树立起基本权利观,同时在宪法、法律和司法制度上也要对其进行完善,从而构建起完备的表达自由法律保障机制。
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表达自由的一般理论”首先介绍了学界关于表达自由内涵的界定,从价值角度阐述保障表达自由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表达自由的理论基础;最后,从权利相对性的角度出发,在承认表达自由基本权利属性的前提下,分析表达自由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厘清表达自由权利行使的界限。
第二部分从立法和法律实施方面对我国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在承认表达自由已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重点阐述了当表达自由遭遇现实中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冲突时所显现的不足,以及在网络信息社会发达的新环境下表达自由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等。并得出这些不足背后存在的真正原因,从而为本文最后探讨完善我国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首先简述两大法系中的典型代表国家关于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历史及现状,并选取美国、德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进行深入分析,包括这些国家在表达自由法律保障方面的一般理论,突出介绍了其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不同表达所适用的不同法律保护原则与标准,以从这些国家的优秀经验中汲取对我国有益的借鉴。
通过前述研究我国对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现状,以及国外关于表达自由法律保障的相关理论、立法及实施措施,不难看出在公民表达自由的保障方面,从观念到制度再到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的不利因素。为切实保障表达自由,本文最后部分立足于我国实际提出了从观念上树立起基本权利观,同时在宪法、法律和司法制度上也要对其进行完善,从而构建起完备的表达自由法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