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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的迅猛发展将人类社会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人们可以在无限的网络空间内自由自在地沟通、交流,共享各种丰富的信息。网络的出现带动了版权制度的发展和变革,网络版权制度成为推动各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个时代将是一个“网络版权”时代。但同时版权侵权纠纷不断增多,特别是网络版权侵权问题给版权人带来的危害更大,版权人更容易受到借助于网络而实施的版权侵权行为的侵害。由于在网络上找到直接侵权行为人很困难,或即使找到直接侵权行为人,对他的诉讼通常也得不到及时充分的赔偿。因此,版权人将诉讼矛头直接对准间接侵权行为人,进而开辟了另外一条新的维权路径。因此如何界定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行为,进而完善我国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制度,不仅关系到我国对版权保护的立法和司法水平,而且关系到平衡新兴网络产业的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探讨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并将该制度引入我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结构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是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行为的概述,从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入手,引出网络版权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合理界分,重点介绍网络版权间接侵权的概念及类型。第二章介绍网络版权间接侵权与传统版权侵权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分别从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之主体、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三个方面解读该类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行为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为下文分析研究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及我国网络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是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之承担。以美国判例为视角,介绍美国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相关判定规则以及对我国相关制度完善的启发,研究了网络版权间接民事责任之限制即避风港规则、红旗标准等在网络版权间接侵权中的应用,明确了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承担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介绍了我国现存立法中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规定,分析了我国目前法律制度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立法缺陷和不足,并对建立一套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网络版权间接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