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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诉信访呈高位运行的态势,各级法院倍受压力。为了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的产生,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判后答疑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之下,判后答疑制度已在全国各级法院陆续试行。同其它司法改革措施一样,判后答疑制度一经推出,便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激烈争论,赞成与否定之声莫衷一是。对判后答疑制度的时代背景、制度价值、实践效果以及弊端进行研究之后,本文指出,虽然推行判后答疑的实际效果很难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预期,但在现阶段,实行该制度是减少、预防涉诉信访所能采取的最为现实的选择。在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过程中,把追求理想境界作为司法改革的目标显然是不现实的,现在我们要做的不是盲目地从理论上去否定判后答疑制度,而是应该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保障其功效的最大化发挥。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论述判后答疑制度推出的历史背景,主要概括了涉诉信访的概念、基本特征和现状,分析涉诉信访产生的影响。本文指出,涉诉信访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救济途径的同时也为对司法权的监督提供了制度化、合法化的渠道,但涉诉信访与现代法治却格格不入,对现行的司法理念、法院的体制机制都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国家承认信访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时,一方面要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利益诉求渠道,同时又要减少、预防涉诉信访的产生,判后答疑制度便应运而生。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的主要动因在于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同时也希望该制度的推行能够消解涉诉信访给司法体制造成的消极影响,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第二章则主要论述判后答疑的推行及制度价值。时至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仍未颁布一个统一适用的答疑规范,第三章关于答疑规范的介绍,主要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的观点为基础,结合一些地方法院的典型规定对判后答疑的规范设计进行论述,并对一些主要规定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在第四章中,首先是对判后答疑实践效果和弊端的介绍,指出判后答疑在治理涉诉信访上确取得成果是显著的,但不可否认判后答疑也存在加重法官负担,打破司法中立性和导致诉讼程序尴尬等弊端。然后强调涉诉信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涉诉信访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法院系统的一己之力无法彻底完成,但法院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判后答疑制度便成为最为现实的选择。我们不能断然否定判后答疑制度的存在价值,第五章就是对完善判后答疑制度提出的一些建议,包括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制定统一的答疑规范,注意判后答疑与相关制度的协调,硬化程序和强化答疑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