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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发展时期。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恶化。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势必会淘汰一些技术落后、高污染、高耗能、高资源型的产业。多数这样的企业不甘退出商业竞争的舞台,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就逐步向“门槛低”的农村转移。农村工业企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产生的。污染企业的到来,使农村环境面临了更大的困难,同时肩负起农村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的“四座大山”。这对农村来说是不公平的。农村环境遭到严重污染与破坏,导致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土壤资源、大气资源、林业资源等环境资源也遭受重伤。农村环境资源的污染与破坏,直接危害了农民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侵害了农民的财产权益,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村环境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本文试选择其中的一个方面——农村工业污染的角度来解释、解读、研究农村环境问题,并结合法律手段来有效的预防、调节、控制农村的工业污染。文章对农村工业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探明了原因,以期能够对农村工业污染的法律防治的完善、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农民环境权益法律保护的对策做些有益的探讨。文章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文章的第一部分对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与思路,文章结构安排,文献综述与创新点作了简要介绍。文章的第二部分对农村工业污染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介绍。农村遭受着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农村的工业污染对人体健康、财产、农村社会的安定构成了威胁。农村工业污染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农村环境立法的欠缺;环境执法防控的缺失;司法救济的缺位;农村环境守法意识的缺乏等。文章的第三部分分析了农村工业污染的原因,对农村工业污染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提出要以正义理念、科学发展观等作为农村工业污染法律防治要遵循的应然要求。文章的第四部分是针对第二部分问题,在正义、科学发展的理念下,探讨了初步完善农村工业污染法律防控的一些有益的建议。在立法方面提出:立法指导思想得生态化;加快环境权入宪,加快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完善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的相关制度。在执法方面提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测;科学、合理的农村工业规划;实行工业污染源普查与信息共享制度;深化农村的环境信访、环境复议制度;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建立绿色招商制度等。在司法救济方面提出: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环境诉讼制度,确保农村环境维权案件有效执行等建议。在环境守法方面:提高农民环境维权意识;农村环境教育制度化,最后,提出了构建农村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设想。文章第五部分是结论。农村工业污染是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部分,农村工业是相对于城市工业而言的,农村工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农村工业治理污染的能力。农村的工业污染涉及了污染企业、地方政府、农村居民、农村生态环境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了法律的对策之外,还需要社会的、市场的、经济的多方调控手段。但是,不可否认,政府在工业污染问题的解决中处于一种关键地位,因此,政府的环境责任在农村环境保护中是至关重要的,但也绝不能毕功其于一役。本文研究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护人的环境利益,防治工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和农民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