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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度作为我国公务员任用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乃至公共人事管理制度的法治化进程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自公务员聘任制度实施以来,相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激发,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效能的提高得以促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度又做了一定的修改,以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但新规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公务员聘任制的现状、聘任制法律关系的研究,寻找如何解决当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度缺陷问题,其中包括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操作过程的不规范等,目前公务员聘任制度工作还存在着有待完善之处,因此探索其解决此问题的对策就迫在眉睫。全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文章的基本结构及主要内容包括: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公务员聘任机制的理论基础,聘任机制的发展及现状,并强调了我国公务员聘任的重视程度。第一部分阐释了公务员聘任的基础理论。分析一般公务员的含义,范围和分类,介绍了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聘任制设计所考虑的因素。第二部分简明扼要的介绍了西方公共人事制度改革的理论,具体列举了英、美等国家现行的公务员聘任制度加以对比我国的公务员聘任制度。第三部分系统分析了我国公务员法律关系,并进而分析聘任制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性质;第四部分描述了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实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详细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务员聘任机制的建议,并提出个人对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度的一些思考。从法律角度探索当前形势下我国公务员聘任的立法思想,以及对协议工资制的分析,以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总体上的把握,突出重点和创新,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务员聘任制度建设,从而提高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树立政府公正高效的行政管理形象,总结借鉴,不断促进公务员聘任制度的全面发展,以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