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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毕竟阶段。离婚是社会和婚姻家庭法学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离婚制度在一个国家的立法中占据有重要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经历了从不被允许到被允许,从困难到容易的过程。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离婚率的逐年上升,各国纷纷开始审视自己国家法律规定的离婚制度。本文根据对中韩两国离婚制度进行比较与分析,找出共同点和不同点,并探讨韩国的离婚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本论文对两国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后果进行比较研究。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展开论证。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分析了研究目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并对有关离婚制度的文献进行了综述。第二部份针对离婚制度的概念及离婚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别和中韩两国离婚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研究,总结了两国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成果。第三部分是对中韩两国的协议离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叙述,经过比较分析发现两国在协议离婚的条件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机关、程序方面存在区别,而且韩国在协议离婚的无效与取消,熟虑制度方面具有独特的规定。第四部分是对中韩两国离婚制度的诉讼离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中韩两国在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调解、起诉主体、诉讼程序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而且我国在现役军人离婚和妇女特殊生理期限内的离婚上,做了限制,这是我国独创的特点。第五部分是详细比较了中韩两国法律规定的后果,并在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财产分割、法律救济等方面找出了异同。第六部分是结语。总结了中国与韩国在离婚制度方面应相互借鉴的必要性。离婚制度是人们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行为准则,中韩两国的离婚制度在基本理念上具有相似之处,所以,对中韩离婚制度的进行比较研究,对于完善我国的离婚制度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