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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毫无疑问,投资一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然而应当注意的一点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过度投资。虽然近几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是恰因如此,资本更加追逐热点行业,导致过度投资现象仍然存在,并且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著。另一种非效率投资是企业投资不足问题,当企业拥有充足自由现金流,且有可行的NPV大于0的项目时,如果投资不足将会损失增加企业价值的机会。 作为一项强力有效的外部性监督,政府审计无论对于中央集团公司还是所属上市公司都是一项有效的震慑。政府审计拥有行政权力的保证,能够比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起到更加广泛的作用。政府审计不单单是发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其还注重于国有资产的合规检查。过去研究一直关注于政府审计对于管理层腐败、在职消费的监督控制效果,但是其对于央企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是否有影响并没有得到学界足够的研究。 故而本文试图通过实证分析寻找政府审计与央企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之间的关系,验证政府审计的监督职能,探索政府审计的潜在职能边界。本文使用2010-2016年国家审计署在官网上公布的审计公告中涉及的央企上市公司为实验组,以未被审计的上市公司为对照组,运用双重差分(DID)模型考察了政府审计对于企业非效率投资程度的作用效果。 本文研究发现并得到以下结论: (1)政府审计能够有效抑制央企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水平,但无确凿证据证明其能够降低投资不足程度。 (2)政府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措辞越强硬,对于央企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约束作用越大。 (3)政府审计对于央企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的抑制效应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较好时作用更加显著。 最后,结合实证结果,本文为国有企业与政府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1)应当加强并完善政府审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 (2)加强公司内部治理与政府审计更好地配合,从而抑制国有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 (3)政府审计不仅要注重财务方面的审计,同时还要注重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比如投资活动控制。 (4)审计署发布政府审计公告要加强与媒体监督的协同,共同推动对于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