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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制度作为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体现了重要的价值,即平衡公正和效率价值,保障司法终局性,平衡私人目的和公共目的等。上诉制度是否科学完善,直接关系着整个民事诉讼制度是否正常运行,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国家对于程序正义的重视程度,反映出一个国家的司法是否做到各种价值的平衡。本文以上诉制度的几个重要制度为视角,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通过对我国现行上诉制度存在的制度缺失现象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构想。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为上诉制度的概述。一方面介绍了上诉的涵义、国外上诉制度的演变之评析、我国上诉制度的简单概述,另一方面介绍分析了上诉制度的价值,即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司法终局性的保障、私人目的和公共目的之平衡。第二章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动因分析。本章主要从我国现行上诉制度存在的制度缺失入手,同时对我国的两审终审制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审级制度的落后及各项制度的缺失带来的弊端成为上诉制度改革的动因。笔者还对我国目前的改革之症结进行分析,结合各地法院的做法,综合分析现有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此论证民事上诉制度的全面改革势在必行。第三章为民事上诉制度改革之比较分析。通过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动因分析,转而分析国外在相关制度方面的立法及改革经验,分别从上诉许可制度、附带上诉制度、“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等三个方面介绍分析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第四章为民事上诉制度改革构想。重点论述上诉制度中几个具体制度的引入及构建,即构建三审终审制、建立上诉许可制度、引入附带上诉制度、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此外还包括与上诉制度相关的一审程序之优化及再审程序之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