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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程,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现象也有愈演愈烈之势,并且成为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普遍难题,这一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所谓贿选,即贿赂选举,通常解释为在选举中竞选者用金钱、财产或其他方式收买选举工作人员或参加选举的代表和选民,以改变选举结果并使自己得以在选举中胜出的行为。贿选方式主要是给予选举代表或者选民一定的利益,如金钱、财产或可期待的利益回报等。贿选的实质就是金钱政治,用金钱购买选票,进行利益交换,搞权钱交易,以金钱换取权力,是对民主制度的严重侵蚀和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是寄生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上的毒瘤,它不断侵蚀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肌体,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必须对贿选问题进行研究,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将选举中的合法竞争与违法行为加以严格区分,弘扬民主理念,消除社会上的错误认识。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可以抓住其产生的深刻社会根源及本质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理论上丰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导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贿选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具体有以下原因: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乡镇领导长期干预村委会选举;规制贿选的法律不健全;农民的素质问题;村委会背后巨大的寻租空间等等。虽然社会各界对贿选现象有不同观点,但主流观点还是认为贿选弊大于利。如果贿选得不到有效治理,长此以往,将会进一步加重公民的政治冷漠,阻碍民主进程。论文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探索研究,还对如何治理贿选问题进行了探索性思考。首先,要健全法制,将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行为纳入诉讼渠道,加大对贿选者的处罚力度,增大贿选的风险。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举监督,实现选举程序的规范和有序。第三,要加紧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健全的制度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制度保障。第四,加强对农民的民主法治教育,提高农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感。第五,要进一步将民主选举和民主权利落到实处,通过一系列的选举措施,使村民的民主权利真正得到落实。第六,明确乡镇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建立越权处罚机制。第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大贿选成本。最后,采取措施留住农村能够领导群众致富的人才,同时还应该注意把人才导向农村。农村有了高水平的人才,能够使得村民选举中把选票投向那些真正能够为他们办事情的能人,而不被金钱左右。本文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现象,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治理措施进行思考。在搜集分析大量相关资料后,通过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大量贿选案例的研究,抓住贿选产生的深刻社会根源及本质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引导农村民主建设尽快走出贿选的阴影而健康发展。我们有理由坚信,在民主政治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治理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现象也必将退出基层民主政治舞台。